七天后,奥姆伽再临圣光法学院,与奥恩察密谈后,接走了林郎。
一上法师飞艇,益得日又大骂起甘露露来。那天晚上,当他苏醒过来时,她已被学院的人押走,因此活撕她的愿望,只能无限延后。
法师飞艇腾空而起,却不是飞向圣卫队大营,而是飞向西城。
一个时辰后,到达西城北郊一所军营。这里,正是赫赫有名的野人营,俗称野兽营,隶属卫法军中央军团。
奥姆伽来此,是为正在组建的探险队,挑选一批精锐。
“呜……”
长号吹响,彪悍的士兵排列整齐,恭迎奥姆伽法王驾临。在一群高级武官簇拥下,奥姆伽登上了检阅台。
“老夫今日来,除了挑选一批精锐战士外,还想选出一名先锋队长。无论是正式官兵,还是戴罪之身,都可上擂台。”奥姆伽直截了当道。
此言一出,场上当即一片欢呼声。擂台决胜,无论出身,不分等级,强者为尊!
奥姆伽一打手势,他的一名贴身侍从,便捧着一个长匣子趋前。
“胜出者,除了封为先锋队长外,还可获得此法剑,这是老夫年轻时所用兵器。”
这一来场上更加轰动,不少武官都决定参与。不为别的,就为了这把法剑!
奥姆伽在圣光国,可谓家喻户晓,不仅是名传奇法师,还是名传奇战士。能获得他年轻时所用兵器,是种莫大的荣誉。
一名指挥使忙躬身请示,比赛以何种方式进行。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,因此全场屏息静气。
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,无此气概,何为先锋?林郎,有否信心?”奥姆伽问道。
“有!”林郎从容答道。
“好!就由林郎来守擂,野人营官兵均可挑战,但以一百人为限!”姆伽朗声道。
他来此之前,自然已下达通知,因此擂台早已备好,就架设在检阅台前。
接下来,自然就是挑战者报名,由于远远超出百人,自然要做一番刷选。而趁着这个时间,林郎也按军营规矩,换上了戎装。
换上戎装后,林郎感觉浑身不自在,惟一满意的就是一双军靴,用来踢人,那是最爽不过了。
一阵忙乎后,一百名挑战者选出,齐刷刷地在擂台一侧,列成一个方队。
这百人中,无一人身高低于七尺,这也是野兽营的入营标准。除了校尉及法师外,军士都不可低于此标准。
擂台战随之开始,按正副统领商定的策略,登台的次序是两头强,中间弱。
此刻林郎的身高,已达六尺五分,远超于常人,却仍达不到入营标准。不过,他既然由奥姆伽法王点名守擂,自然无人敢轻视。
第一名挑战者,居然是洪荒至尊!半个月前,他被林郎踹碎下颚骨,回来后动了手术,现在下颚上,还要戴着护套。
他既是正式的武官,也是一名志愿者,自愿参加所谓强化体试验。他参加坑场擂台赛,就是为了检验成果。
林郎全身被石甲裹罩,他能一眼认出洪荒至尊,对方却根本认不出他。
“洪尊领教!”洪荒至尊抱拳报名道。
林郎不禁咧嘴一笑,什么鸟洪尊,不如改名叫孔慌更好。
他这一笑,带有很明显的藐视,洪尊不由勃然大怒,倏地跃前,以居高临下之势,一拳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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