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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21章 苏格兰场(第1页/共2页)

朗博恩的书房里,玛丽正对着蜡烛发呆。

面前的纸上只写了几行字:

弗朗西丝·沃斯通探案集·第三卷

《胡茬的证词》

一八一八年三月,伦敦的春天来得很慢。弗朗西丝站在一间阴暗的卧室里,低头看着床上的尸体。

就这些。

她写不下去了。

不是不知道写什么——她知道。那个死去的老人,那个急于继承遗产的继子,那把量胡茬的小尺子,还有弗朗西丝最后抬起头时说的那句话。她都知道。

可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
玛丽放下笔,把烛台往旁边挪了挪,又拿起那本从父亲书房里找到的旧书——一本关于民间传说的杂录,里面有一章专门讲“死后须发的生长”。

“人死之后,须发犹能生长三日,盖因魂魄未散,精气尚存……”

她看着那行字,忍不住笑了一下。

魂魄未散,精气尚存。

这个时代的人,真的相信这个。

她不需要告诉他们真相——皮肤失水收缩,毛根露出来。她只需要让弗朗西丝利用他们相信的东西,去抓住真正的凶手。

这就够了。

她把书合上,放在一边,重新拿起羽毛笔。

笔尖有点钝了。

她皱了皱眉,从抽屉里摸出一把小刀——那是父亲给她的,很小很薄,专门用来削笔。她捏着笔杆,小心翼翼地开始削,刀锋贴着羽毛杆,一点一点往下刮,碎屑落在桌上,细细的,卷卷的,像一小撮木头的刨花。

削笔这件事,她以前从来不用操心。上辈子,圆珠笔、钢笔、中性笔,写完了就换一根,谁还削笔?可现在,每一根羽毛笔都得自己削。削得太急,笔尖会裂;削得太慢,半天写不了几个字。她练了大半年,才勉强掌握那个力道。

她把笔尖对着烛光看了看,还行。

然后她把笔尖伸进墨水瓶里,蘸了蘸,让墨水顺着笔槽慢慢吸上去。拔出来的时候,她习惯性地在瓶口轻轻刮了一下,免得滴得到处都是。

小时候她不懂,第一次蘸墨就弄得满手都是,还被威尔逊小姐看见。威尔逊小姐什么都没说,只是接过她的笔,重新蘸了一次,然后递还给她。

“墨不要蘸太满,”她说,“写几行字就要再蘸一次,这样字迹才匀。”

玛丽记得那句话。

她一直记得。

她深吸一口气,把笔尖落在纸上,继续写。

弗朗西丝从怀里取出一把小尺——黄铜的,可以折叠,是裁缝用来量衣料的那种。她蹲下来,轻轻托起死者的下巴,把那把小尺凑到那层薄薄的青茬旁边。

她写得很慢,一边写一边想。

尺子是什么样的?她见过母亲的裁缝尺,黄铜的,一节一节可以折起来,收起来只有手掌长,拉开有一尺多。弗朗西丝应该也有这样一把尺。她住在阁楼里,穷得很,但有些东西,她一定会备着。

她继续写:

她量了三遍,确认自己没有看错。

一毫米。不到。

她站起来,转过身,看着站在门口的那个年轻人——死者的继子,遗产的唯一继承人。

墨干了。

她停下来,又把笔伸进墨水瓶里蘸了蘸。这一次蘸得少了些,笔尖在瓶口轻轻刮过,正好。

她继续写:

“你最后一次见你父亲,是什么时候?”

那年轻人愣了一下,眼神飘忽了一下:“三天前。我说过的。”

弗朗西丝点点头,把尺子收起来。

“那就奇怪了。”她轻声说,“三天的时间,胡茬应该长出将近一毫米。你父亲下巴上这些,最多只有半天的量。”

她写到这儿,笔尖又有点钝了。

玛丽叹了口气,把小刀又拿起来,再削几下。这次削得更小心,刀锋贴着笔尖转,削下来的木屑比之前更细。她吹了吹,把木屑吹到地上,又蘸了蘸墨。

继续写:

年轻人的脸色变了。

“半天的量。”弗朗西丝重复了一遍,目光平静地看着他,“也就是说,他死的时候,是刚刮过胡子的。谁给他刮的?”

没有人回答。

但弗朗西丝已经不需要回答了。

她写完这一段,放下笔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。

她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——已经快半夜了。

她把那几页纸拿起来,从头到尾读了一遍。字迹还算工整,没有墨团,没有刮破纸。弗朗西丝站在那里,手里拿着小尺,眼睛看着那个年轻人。

她喜欢这个画面。

她把那叠纸收好,压在枕头下面,吹灭蜡烛。

明天再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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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敦,苏格兰场

同一天夜里,詹姆斯·雷丁顿督察正坐在他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,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发呆。

他的面前摊着一本翻得卷了边的书——《弗朗西丝·沃斯通探案集·第一卷》。

他已经读了四遍了。

不是因为这故事多好看——虽然确实好看。是因为那个叫弗朗西丝的女人说的一句话:

“这些纹路,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有。”

指纹。

他第一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,只觉得是个聪明的点子。小说嘛,作者编出来的。

但后来,他忍不住开始想:这是真的吗?

真的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?

他试过自己看自己的手指——那些弯弯曲曲的纹路,看起来都差不多。但他没敢肯定。

于是,他开始了一个秘密的实验。

“卡特!”他朝门外喊了一声。

一个年轻的警员探头进来:“督察?”

“去把今天值班的人都叫进来。一个一个来。”

卡特愣住了:“现在?”

“现在。”

一刻钟后,雷丁顿督察的办公室里挤满了人。七个警员,两个文书,还有一个刚从外面回来的巡警,一脸茫然地站在门口。

雷丁顿面前摆着一叠白纸,一小盒印泥——他从文具店买来的那种普通的红印泥。

“一个一个来,”他说,“把右手拇指按在印泥上,然后按在纸上。按完了在旁边写上自己的名字。”

警员们面面相觑。

“督察,这是……?”

“照做。”

第一个是卡特。他把拇指按在印泥上,在纸上留下一个红红的印子,歪歪扭扭地写上“卡特”。

第二个,第三个,第四个。

雷丁顿把那些纸收好,小心翼翼地标上编号。

然后他开始对比。

一张,两张,三张。

他用放大镜凑近了看,看得眼睛发酸。

那些纹路,弯弯绕绕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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