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的装出不谱世事的样子。
只因为他的性格开朗、活泼。
而我却太阴暗。
他从小生活在阳光下,没有见识过任何黑暗。
但他也很聪明,知识涉猎甚广。
而且还能轻松地将试探性的话语给挡回去。
他武力值也很高,那天在后山的时候,狼群有一半都是他杀的。
简直是难以置信。
毕竟我们当时可都是赤手空拳。
我也就算了,毕竟是四岁半就能拿枪的人。
可他,一个从小娇生惯养,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小少爷。
竟然凭着赤手空拳就杀了那么多只狼。
虽然伤的也不轻,都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。
但却还是让我极为震惊。
这些还不算,更让我惊讶的是,他竟然什么都会。
而且长得也不赖。
简直就是全能+完美。
那之后我们就成了邻居,我经常去找他玩。
渐渐的,我在他面前收敛起了一切的阴暗。
只为了不让他发现我丑陋的一面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。
我喜欢上了他。
喜欢上了这个,永远都活在阳光里的人。
可是我却退却了。
我不停的踌躇着。
我知道,我是害怕了。
害怕被他知道我喜欢他。
害怕被他知道后我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。
甚至会决裂,老死不相往来。
我不想失去他。
不想再重新回到黑暗里。
但我没想到。
他会因为救我而离开人世间。
他是我生命中的光,是我的救赎。
但是现在。
我的光没有了。。
我将永坠地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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