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连村长都拿他们没辙。
眼看薛猛的身影消失在卧虎山中,年幼的徐瑾儿,眼神中流露出一抹担忧。
“薛大哥真的进山了,太危险了,我得回去告诉爹爹!”
……
薛猛并没有往深山里走,而是找了个靠近水源的灌木丛,打算在这里打埋伏。
此时正值初夏清晨,卧虎山中晨雾弥漫,空气清新。
花草野果在露水的滋润下显得格外鲜嫩多汁,正是食草动物出来觅食饮水的时间,最适合打埋伏。
薛猛深吸一口气,舒展了一下腰肢。
然后在鞋面上抹了少许稀泥,又抓了把青草揉碎,将汁水涂抹在领口和腋下,又用树枝藤蔓编了个头环戴在头上。
紧接着就躲藏在灌木丛后面,静静等候猎物出现。
野生动物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,警惕性很高。
薛猛这么做是为了掩盖住自己身上人类的气味,让自己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大自然里。
随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,对岸的草丛动了一下。
薛猛不动声色,开弓搭箭,眼神像雄鹰般犀利。
此情此景,不禁让他想起在野战军服役的那段难忘岁月。
当初他为了狙击一个毒枭,在热带雨林里潜伏了数天之久。
这期间,无论是蚊虫叮咬,还是毒蛇从他大腿上爬过,他都恍若入定,纹丝不动。
过了一会儿,一只野兔从草丛中窜出,来到溪水边。
它先是警惕地四处打量了一番,确定没有危险,才低下头喝水。
喝一口,就抬头扫视一下周围。
但它再怎么警惕,终究还是没能察觉隐藏在对面灌木丛里的薛猛。
薛猛屏息凝神,悄然调整箭头方向,对准了野兔前额眉心的位置,虎目之中精芒内敛。
他并没有马上着急放箭。
而是在心中默自估算野兔抬头低头的频率和间隔时间。
就在野兔第三次低头喝水的刹那,薛猛目光一寒,骤然松手。
嗖!
疾风呼啸间,一支鸭毛羽箭迅疾脱弦而出,朝着野兔眉心射去。
啪!
一道寒芒如电划过,铁箭头正中野兔眉心,毫厘不差!
几乎是在中箭的瞬间,野兔立即倒地,没有任何痛苦挣扎,也没有外伤流血。
野兔眉心连接着大脑神经中枢,射中此处神经中枢瞬间切断,可以让它几乎不受痛苦的死去。
相比起射肺部、胸腔等其他位置,这样猎到的野兔,品相更高。
不会因为垂死挣扎撕裂伤口,造成大量出血,污染肉质,损坏皮毛。
但同样,对于箭术的要求,也不是一般的高!
“兔兔这么可爱,我可得多弄几只!”
薛猛捡起地上的野兔,掂了掂,还挺沉。
出师告捷!
这是个好兆头!
两个时辰后,树叶上的露水干了,阳光从头顶树冠的缝隙间洒落,宛若细碎的金箔。
薛猛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,朝山下走去。
四只野兔。
一只野鸡。
还搞到不少桑黄菌和野桃子。
穿越过来,第一次进山打猎,就有这样的收获!
薛猛心情很是舒畅,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。
以他这一身本事和现代人的思维学识,在这个落后的古代世界,混个风生水起,还不是手拿把掐。
“咔嚓!”
薛猛正畅想着自己靠着打猎成为一个富家翁,和嫂子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。
脚下忽然传来枯树枝断裂的脆响。
“刷!”
紧跟着旁边树丛猛然晃动,一道壮硕身影从里面窜出,在薛猛眼前一闪而过。
刮起的风沙几乎让他睁不开眼。
等薛猛再次睁开眼,那东西早已不见了踪影。
“什么东西?!”
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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