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事,只不过是又想到了一种吃食,想着怎么把它做出来罢了!”
庄颜并没有告诉庄起实情,毕竟告诉他也没有什么用处。
这样的话就炸串的铺子安排在这里,烧烤挪到边上就好了,这样的话两边的地方也都会大些。
若是以后这些铺子有什么真正的用处的话,再考虑搬走也不迟,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用上。
“真不愧是颜儿,竟然这么快就又想到了一种吃食!别人想到吃食也不过是为了吃罢了,而我家颜儿想到的点子都是可以挣钱的点子!整个京城,不,整个水渊最会赚钱的女孩子恐怕就是我们家颜儿了吧!”
庄起此时颇有一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模样,好像这个人是他自己一般。
庄颜知道庄起是真的为自己开心,点了点头。
庄**着三轮车,带着春华,秋月再次来到了集市。
据她们两个所言,确实是有不少人决定来这里看看,而且这人也不再少数。
所以庄颜今天有必要好好地准备一下。
菜什么的就可以先不买,明天早出来一会儿来集市上买新的会更好。
庄颜今天准备买的是各种肉制品,什么猪肉,鸡肉,牛肉的,腌制一个晚上后,味道会更好。
现在整个集市的人几乎都认识庄颜了。
以前庄颜就因为卖自行车而被大家熟知,现在更是因为一连买下了五件铺子,还将其推倒重盖而更加的出名了。
庄颜其实只是想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,只是没想到的是,事情会越来越脱离自己的控制。
自己竟然一举成为了京城集市上的名人。
庄颜无论走在哪里,都会有人上来打招呼。
有她认识的——以前的顾客,也有不认识的——单纯是因为谣言知道的她。
“庄姑娘,这是又要买肉?”肉摊老板殷切的问道,眯着的小眼满是笑意。
这可是大客户啊!不宰白不宰!
毫不夸张的说,庄颜一个人差不多就养活了半个肉铺老板。
每次庄颜从这里卖肉从来没有少过二斤的时候,更重要的是她并不是一天一次的买,而是一天两次甚至三次的买!
这样的顾客谁不稀罕!
“老板,来上三斤的瘦肉,三斤的五花肉,还有这猪脚,也来上几十个!”
“好咧!您稍等!”
老板直接上刀给庄颜将她要的份额切了下来。
一大块瘦肉,一大块五花肉,还有三十只猪脚,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。
“庄小姐,您还要其他的什么吗?猪头不来一个?我跟您说,我家的猪头是整个集市上最鲜亮,最大的!”
“谁不知道老汉我每天都会杀上几只猪,而且我们家的肉从来都没有超过三天的!”
这些事情足够肉铺的老板吹嘘好长时间的了!
谁家的肉鲜亮,这可是一间十分骄傲的事情!
而且每天宰杀几只猪,这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,毕竟这猪肉和其他的东西不一样。
不是每家每户都会吃猪肉的,也不是每家每户都会每天都能够吃得上猪肉的。
能够吃上猪肉的人家终究只占少数。
哪怕是在这偌大的京城,猪肉也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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