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陈一帆,是个很普通的男人。
没上过大学。
当过兵。
身高中等偏上,有胸肌有腹肌,寸头下,还有张棱角分明的脸庞。
有点帅。
但没媳妇。
我想让陈炜去看望五叔,带点好酒,带店里最贵的三十年窖藏系列酒。
是孝顺。
也是有所图。
五叔以前是水泥厂副厂长,这几年自己当老板,开了个什么矿山公司。
平时应酬多。
酒局也多。
而我们卖酒的就喜欢巴结
不去。
柜台旁坐着的陈炜,很不屑的说:我喊他叔,可他不认我这个侄子。
我没生气。
更没骂。
理解。
五叔确实说过类似的话,那是过年时候,陈炜和高红去他家拜年。
我们那有个传统。
新婚夫妻第一个年给长辈拜年,长辈得给红包,亲叔一般是给三百。
而五叔给了五百。
给完。
又给了他一句话:别磕头了,受不起。
长辈对晚辈说这样的话还真就是陈炜说的,五叔不想认他这个侄子。
当时我也在。
也不高兴。
是。
陈炜跟着我妈改嫁了,可他还姓陈,五叔作为长辈,说这话过分了。
当时那叫一个尴尬。
还好!
五婶在。
她赶紧过去拉着高红唠起了家常,五婶娘家也是南庄村的。
吆!
一转眼红红都嫁人了,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哩。
就这样。
尴尬化解了不少。
但那天,陈炜发了大火,临走前,也将五叔给的五百块钱扔了回去。
而现在
哥唉!
咱穷也得穷哩有志气,求他干嘛?丢不起这人。陈炜气越来越大。
嗯。
确实丢人。
但有句话他说的不对,穷,就得没志气。
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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